聯甄會【重症醫學專科臨床訓練指導醫師】資格申請,申請表下載
 
第七章,擔任重症醫學專科臨床訓練指導醫師資格審核展延及喪失

第十三條,申請擔任重症醫學專科臨床訓練指導醫師,需取得聯合甄審委員會重症醫學專科

     醫師,且符合以下資格:

甲、從事重症醫學之專科醫師,在取得聯合甄審委員會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資格後,繼續

  從事重症臨床工作滿三年。

乙、六年內重症醫學相關之原著論文,並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在國內外經專家

  編審之雜誌;或具部定講師資格(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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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聯甄會
    發表人
    管理員9 (羽亭)
    單位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TSPCCM)
    建立
    2020-09-16 16:46:45
    最近修訂
    2020-10-30 10: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