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醫師

級別

()

名額

2

資格條件

【基本資格條件】

國內外醫學院醫學系畢業,領有醫師證書,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定師()級醫師任用資格者。

 

【其他優先條件】(請檢附證明文件)

一、 具有感染科、胸腔科等次專科醫師證書,或具有兒科、內科、家醫科、神經科、病理科等專科醫師證書。

二、 公共衛生或資訊相關領域之學位或訓練資歷。

三、 願意依業務需要派赴各地區服務。

工作項目

1.傳染病防治相關工作,含疫情調查、疾病諮詢、專業審查等。

2.應用流行病學訓練2年。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本署各組、中心及區管中心。

性質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

備註

1.   意者請於11532日前先行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http://cdc.gov.tw -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報名資料,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請將報名成功後收到之系統回復電子郵件留存(如未收到請於報名截止日下午5時前來電),並務必將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勿使用簡式履歷表並請親自簽名)、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身分證件情形具結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資料影本,於上述公告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8樓人事室徐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師」。

2.   未至本署網站登錄報名資料及未依上述說明提供資料(含證件不齊)者,均視為不合格。(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應徵者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

4.   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二倍為限,並以依序遞補本次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位置
    資料夾名稱
    人才招募公告
    上傳者
    管理員9 (羽亭)
    單位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TSPCCM)
    建立
    2026-01-05 10:37:45
    最近修訂
    2026-01-05 10: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