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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97年度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審簡章 立案字號:內政部立案證書台內社字第89050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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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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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式 |
一律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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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期 |
即日起至民國97年7月31日截止(郵局掛號信件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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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址 |
100台北市仁愛路1段1號台大醫學院 轉 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收 電話:02-2356-2223,傳真:02-2393-6237,Email:spccm@mars.seed.net.tw Website:www.tspccm.org.tw。(考試相關訊息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學會網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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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時間、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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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1階段】筆試與影像學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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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7年9月21日(星期日)內湖三軍總醫院(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25號)。分為【上午時段】10點至12點30分、【下午時段】13點至17點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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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考試資格審查通過者,學會以郵局掛號信件寄發:(1)考試通知單,通知試場位置、時間、組別,屆時將分為【上午時段】、【下午時段】分組考試、(2)考生需攜帶個人身份證正本應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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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階段】實務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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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7年10月19日(星期日)下午1點至5點台大醫院(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學會另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試場位置與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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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參與實務口試之應試者,為通過第1階段筆試與影像學考試之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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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費用 |
資格審查費$200、考試費$3000,請開立郵局郵政匯票新台幣3200元正,請書寫受款人『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考試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所繳資格審查費$200不退還,全額還考試費新台幣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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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甄審須具備下列各項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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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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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持有台灣內科醫學會審定合格之專科醫師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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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曾向本學會報備,在本學會審定合格之『胸腔內科暨重症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接受2年以上之胸腔暨重症醫學專業訓練且持有證明者,訓練年資計算至參加該年度專科醫師考試的10月31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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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曾在國外接受臨床訓練者,或未曾向本學會報備之受訓者,須檢具有關胸腔醫學臨床專業訓練之證明文件,由當年度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個別審查認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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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有國外胸腔專科醫師資格,欲報考學會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必須先取得國內內科專科醫師資格,由當年度甄審委員會審定合格後參加第2階段實務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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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5、96年度參與甄審而未獲錄取之考生,其筆試或影像學考試該年度成績及格,得申請本年度該科免試(重考之考生仍需填寫考試報名表並粘貼照片,依規定交考試費用$3200,資格審查文件可不用送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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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胸腔醫學雜誌」中以第1作者發表1篇原著作或病例報告並取得接受刊登證明或抽印本。論文須於參加該年度之專科醫師考試的5月31日前以郵局掛號寄至雜誌編輯部(郵戳為憑),並於當年度考試報名截止日期前1個月前(即6月30日前)取得雜誌編輯部發給之論文接受刊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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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筆試成績一科論文加分期限為當年度考試連續2年內的論文(溯及考試2年前自1月1日起算,具有雜誌編輯部發給接受刊登證明之論文,論文先後次序以論文接受刊登證明日期為區分),筆試成績論文加分以不超過5分為限,筆試成績加分辦法如下,投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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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類) |
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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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類) |
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第2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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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類) |
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第2篇論為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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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類) |
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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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類) |
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第2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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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類) |
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第2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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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稿第3篇以上論文原著每篇加3分,病例報告每篇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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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報考胸專考試之考生投稿論文至胸腔醫學雜誌或Respirology雜誌皆可取得考試資格,並另外訂定胸專考試投稿規定。考生投稿論文到Respirology雜誌並取得接受刊登證明者:第一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2分;第一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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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請甄審應備資資格審查文件:所附資資格審查文件影本概不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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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郵局郵政匯票新台幣3200元正乙紙,受款人『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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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審申請書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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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醫學院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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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影本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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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醫師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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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台灣內科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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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本會審定合格之教學醫院從事2年以上胸腔疾病暨重症醫療臨床訓練資歷證明書壹份,訓練年資計算至參加該年度專科醫師考試10月31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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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稿「胸腔醫學雜誌」抽印本或接受刊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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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會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考試資格審查結果,考試資格經審查不合規定者,不得參加筆試、影像學考試與實務口試。第1階段筆試、影像學考試當天結束後由本年度考試主委公佈筆試、影像學考試標準答案(學會網站亦公告),考生對標準答案有疑問者,於4天內以傳真、Email方式告知學會秘書處匯整交付考試委員會討論,若標準答案有任何異動將於成績單上告知與說明;第2階段口試結束後將當場告知口試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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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資格審查、筆試、影像學考試及口試等各項甄審結果,本會以郵局掛號信件寄發甄審結果通知本人,但不公佈原始成績。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試科目筆試、影像學考試以及實務口試,有任何一科未達錄取標準者,得予以保留3年,(即未達錄取標準之科目需於往後之連續2年內全部考試通過),若未通過則所有甄試科目需全部重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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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甄審考試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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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第1階段筆試:考試時間90分鐘,試題為100題,型式以選擇題為主,格式為四選一之單選題,內科試題佔80%,外科試題佔20%。考試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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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與胸腔疾病暨重症醫療有關之基礎醫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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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臨床胸腔病學及重症醫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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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般內科學或一般外科及胸腔外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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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第1階段影像學考試:考試時間99分鐘,每題3分鐘,共33題,(下午組中場換組20分鐘),內外科共同題20題,(影像數位化題型10題+傳統X光片10題)、內科試題13題(影像數位化題型5題+傳統X光片8題)。試題主要為胸部X光片、CT片與核醫影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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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第2階段實務口試:內容以實務試題為主,包含理學檢查、鑑別診斷、內視鏡檢查、(支氣管鏡)、肺功能檢查、動脈血液氣體分析,胸部超音波檢查、呼吸器操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