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聯合審簡章

一、報名:

1、

方式:一律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各學會會員請分別向母學會索取考試簡章、報名表。

2、

日期:即日起至96年11月21日截止(郵局掛號信件郵戳為憑)。

3、

地址: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100台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1號台大醫學院教務分處轉,聯絡電話:02-2312-34568020,傳真02-2393-6237Email: spccm@mars.seed.net.tw,網址:http://www.tspccm.org.tw/

【中華民國急救加護醫學會】

 

100台北市中正區青島西路11號8樓之1,聯絡電話:02-23114573,傳真02-23114618Email: seccm@tpts5.seed.net.tw,網址:http://www.seccm.org.tw/

【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

 

114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5段420巷28號B2康寧生活會館,

聯絡電話:02-26346181,傳真02-772008990016Email: tsccm@ms32.hinet.net網址:http://www.tsccm.org.tw/

4、報名費用:資格審查費新台幣500元正。

二、聯合筆試:

1、

日期:民國96年12月22日(星期六)。

2、

地點:通過資格審查者,將以郵局掛號信件寄發:

 

【1】考試通知單、准考證,試場位置圖與考試時間

 

【2】考生須攜帶個人身份證及准考證應考。

3、

費用:新台幣1000元正,於通過審查後另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繳費。

三、聯合口試:參與實務口試之應試者,為通過第1階段筆試之考生

1、

日期:民國97年1月6日(星期日)。

2、

地點:通過筆試者,將以郵局掛號信件寄發:

 

【1】考試通知單,試場位置圖與考試時間。

 

【2】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及准考證應考。

3、口試費用:新台幣1000元正,於口試當天報到時現場繳費。

4、

甄審口試之內容:內容以實務試題為主,包含理學檢查、鑑別診斷、動脈血液氣體分析,胸部X光判讀、超音波檢查、血行動脈力學判讀、營養學、呼吸器實務操作、加護病房感染症、神經病變、腎臟功能異常處置、水份與電解質處置、其他重症處置、委員口試等。

四、申請甄審須具備下列各項資格: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會員】

1、

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

2、

自取得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資格之該年度起,在本會審定合格之『重症加護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接受1年以上之重症加護專科醫師訓練且持有證明者。

3、

須具有本會發給之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證書。

4、

須具備3年內本會年會之重症學分及聯合甄審認證學分課程合計共60分。

5、

具有國外胸腔及重症加護專科醫師資格者,欲報考重症醫學專科醫師,必須先取得國內之內科或外科專科醫師資格,由當年度甄審委員會審定合格後參加實務口試。

 

說明:重症醫學訓練資歷年限認定由各專科醫學會通過日起算,可追溯至當年學年制起始日(7月1日)

【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中華民國急救加護醫學會之會員】:(須同時符合甲、乙、丙三款)

甲、

1、曾在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之醫學院、獨立之醫學系畢業並持有該畢業證書。

 

2、經考試院醫師考試及格,並持有證書。

 

3、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中華民國醫師執照。

乙、

1、為委員會核可之訓練計劃報備在案之訓練名單者,並具備下列項2或項3之任一款資格。

 

2、完成並取得衛生署認定之內、外、麻醉、兒、急診、神經內科等()專科醫師資格後,並於()專科後4年內完成至少2年重症醫學訓練,其訓練為本會核可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劃報備在案之訓練名單。

 

3、完成並取得心臟內()、胸腔內()、神經外科或其他相關專科委員會認可為與加護病房相關()專科醫師資格者,並於取得()專科後2年內完成至少1年重症醫學訓練,且持有證明者。心臟內()、胸腔內()、神經外科之專科需符合本資格方可報名考試,不得以第2項為報考資格。

 

4、受訓醫師若無法在同一訓練單位接受連續1年以上之重症訓練,訓練期間必須在2年內完成。代訓醫師須檢附訓練醫院出具之訓練資歷證明。

 

說明:重症醫學訓練資歷年限認定由各專科醫學會通過日起算,可追溯至當年學年制起始日(7月1日)

丙、

甄審資格時檢附委員會認可3年內繼續教育積分60學分。

 

說明:學分累積須包括母會學分及聯委會學分共60分。

五、申請甄審應備文件:所附資格審查文件影本概不退還。

1、

資格審查費$500,總計新台幣$500元之銀行匯款單或ATM影本(請加註姓名)。

 

戶名: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銀行戶名:合作金庫台大分行(銀行代碼006) 帳號:1346-765-552-190

2、

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聯合甄審申請表壹份。

3、

照片3張

4、

其他文件: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會員】

1、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影本壹份。

2、

本會發給之『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合格證書影本壹份。

3、

本會審定合格之教學醫院從事重症加護醫療臨床訓練1年以上之資歷證明書壹份。

4、

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聯合甄審認證學分課程20分以上之出席證明影本壹份。

【中華民國重症醫學會、中華民國急救加護醫學會之會員】

1、

考試院醫師考試及格證書或醫師證書、畢業證書影印本(請縮印成A4)

2、

身份證影印本(請正、反面印在同一面)

3、

內、外、兒、麻醉、急診、神經內科()專科證書影本並附專科後二年加護病房訓練之證明文件。

4、

完成心臟內()、胸腔內()、神經外科或其他相關()專科證書影本並附專科後一年加護病房訓練之證明文件。

5、

學分證明:母會學分及聯委會學分共60分。

 

母會學分請依學會規定自行由學會網站列印或索取。聯委會學分請提供出席證明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