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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95年度胸腔外科專科醫師聯合甄試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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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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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分別向本會以及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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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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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受理報名:即日起至95年7月31日截止(以郵局掛號信件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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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台北市仁愛路1段1號台大醫學院教務分處轉,電話02-2312-3456轉分機8020,傳真02-2393-6237,Email:spccm@mars.seed.net.tw,網址:www.tspccm.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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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受理報名:95年7月10日至25日截止(以郵局掛號信件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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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台大醫院外科部8樓研究室,電話02-23562501,傳真02-3393-3989,Email:tatcs10@yahoo.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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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考試日期、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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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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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聯合甄審筆試與口試】 |
95年8月20日(星期日)上午9時筆試、下午口試(請參閱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之考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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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 |
95年9月24日(星期日)上午10點至12點30分。(時間若有異動另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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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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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聯合甄審筆試與口試】 |
聯合甄審筆試與口試:台大醫院臨床研究大樓8樓、9樓外科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南路7號),由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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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 |
三軍總醫院(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25號),由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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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考試資格審查通過者由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以郵局掛號信件寄發(1)考試通知單,通知影像學考試的報到位置、時間、組別,(2)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應考。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之應試者,為通過第1階段聯合甄審筆試與口試之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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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費用:資格審查通過後由本會與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分別寄發考試通知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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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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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費$200+第2階段影像學考試費$1000,總計$1200,請開立郵局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考試資格審查未通過者或第1階段考試未通過者,所繳資格審查費$200亦不退還,只退還考試費$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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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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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聯合甄審筆試與口試考試費用$2000元整,報名時連同繳費至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之郵局劃撥帳戶(帳號:22388082,戶名: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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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申請甄審須具備下列各項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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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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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持有台灣外科醫學會審定合格之專科醫師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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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曾向本會報備,在本學會審定合格之『胸腔外科暨重症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接受2年以上之胸腔暨重症醫學專業訓練且持有證明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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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曾在國外接受臨床訓練者,或未曾向本會報備之受訓者,須檢具有關胸腔醫學臨床專業訓練之證明文件,由當年度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個別審查認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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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有國外胸腔專科醫師資格,欲報考學會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必須先取得國內的外科專科醫師資格,由當年度甄審委員會審定合格後參加第1階段聯合甄審口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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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3、94年度年度參與甄審而未獲錄取之考生,其筆試該年度成績及格,得申請本年度該科免試。影像學一科未通過之考生,本年度向本會報名影像學考試,不須另向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報名筆試與口試之應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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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胸腔醫學雜誌」中以第1作者發表1篇原著作或病例報告並取得接受刊登證明或抽印本。論文須於參加該年度之專科醫師考試的5月31日前以郵局掛號寄至雜誌編輯部(郵戳為憑),並於當年度考試報名截止日期前1個月前(即6月30日前)取得雜誌編輯部發給之論文接受刊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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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筆試成績一科論文加分期限為當年度考試連續2年內的論文(溯及考試2年前自1月1日起算,具有雜誌編輯部發給接受刊登證明之論文,論文先後次序以論文接受刊登證明日期為區分),筆試成績論文加分以不超過5分為限,筆試成績加分辦法如下,投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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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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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第2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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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第2篇論為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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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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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第2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病例報告,筆試成績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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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類)第1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第2篇論文為第1作者之原著,筆試成績加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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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第3篇以上論文原著每篇加3分,病例報告每篇加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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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申請甄審應備資資格審查文件:所附資資格審查文件影本概不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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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郵局郵政匯票新台幣1200元整乙紙,受款人為『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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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甄審申請書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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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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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影本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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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醫師執業執照影本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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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台灣外科醫學會專科醫師證書影本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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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本會審定合格之教學醫院從事胸腔疾病暨重症醫療臨床訓練資歷證明書壹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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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稿「胸腔醫學雜誌」抽印本或接受刊登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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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申請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甄審,經審查資格不合本章程之規定者,不得參加筆試、影像學考試以及實務口試,所繳甄審費概不退還。第2階段考試當天結束後將由考試主委公佈影像學考試標準答案,考生對標準答案有疑問者,可於4天之內以傳真或email方式交付至學會秘書處以匯整送交考試委員會討論,若標準答案有任何異動將於寄發之成績單上告知與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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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甄審資格審查、影像學考試甄審結果,由本會發給甄審結果通知,但不公佈成績。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甄試科目筆試、影像學考試以及實務口試,有任何一科未達錄取標準者,得予以保留3年,(即未達錄取標準之科目需於往後之連續2年內全部考試通過),若未通過則所有甄試科目需全部重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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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甄審考試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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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1階段聯合甄審筆試與口試:請參閱台灣胸腔及心臟血管外科學會公佈之胸腔外科專科醫師考試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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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考試時間120分鐘,每題3分鐘,共33題,內外科共同題20題、外科試題13題。試題主要為胸部X光片、CT片與核醫影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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