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九十三年度重症加護醫學專科醫師甄審簡章
一、
報名:
1、
方式:一律以郵局掛號信件通訊報名。
2、
日期:即日起至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郵局郵戳為憑)。
3、
地址:100台北市仁愛路1段1號台大醫學院教務分處轉,學會聯絡電話:02-2312-3456轉分機8020。
4、
費用:資格審查費郵局匯票新台幣貳佰元整,請開立受款人『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
二、
甄審口試:
1、
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十月十七日(星期日)下午一點至五點。
2、
地點:台大醫院(本會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試場位置與考試時間)。
3、
費用:新台幣壹仟元整(資格審查通過者,本會以郵局掛號信件通知繳費)。
三、
申請甄審須具備下列各項資格:
1、
持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
2、
須具有本會發給之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證書,並取得本會發給之九十二年度或九十三年度重症醫學講習出席證明。
3、
自取得胸腔暨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資格之該年度起,在本會審定合格之『重症加護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接受一年以上之重症加護專科醫師訓練且持有證明者。
4、
具有國外胸腔及重症加護專科醫師資格者,欲報考本會重症加護專科醫師,必須先取得國內之內科或外科專科醫師資格,由當年度甄審委員會審定合格後參加實務口試。
四、
申請甄審應備文件:所附資資格審查文件影本概不退還。
1、
重症加護醫學專科醫師甄審申請書壹份。
2、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影本壹份。
3、
本會發給之『胸腔暨重症專科醫師』合格證書影本壹份。
4、
本會審定合格之教學醫院從事重症加護醫療臨床訓練資歷證明書壹份。
五、
甄審口試之內容:
1、
內容以實務試題為主,包含理學檢查、鑑別診斷、動脈血液氣體分析,胸部X光判讀、超音波檢查、血行動脈力學判讀、營養學、呼吸器實務操作、加護病房感染症、神經病變、腎臟功能異常處置、水份與電解質處置、其他重症處置、委員口試等。